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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嘉彬律师|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合同风险防范指引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0-02-23 13:52:02   分    享:
    2020年春节,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所有人的生活。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先后启动了一级响应。面对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国务院先行宣布延长春节假期,各地政府随之启动延迟复工政策。现在各地企业除了要面对延长假期、推迟复工、复工产能降低的影响,可能还要面对疫情所导致的合同履约风险。
    上海美谷律师事务所除了向疫区防控一线捐助外,面对企业可能遇到的疫情影响,第一时间组织所内律师开展研究、发挥专业所长,为企业编制了《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合同风险防范指引》。
    该指引将从如何识别合同风险、如何设置防范措施等角度,帮助企业开展风险防控措施,以应对后续可能发生的争议,通过精细化的专业工作,预先设置“防火墙”拉响“警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共克时艰。美谷律师在疫情防控期间也将通过微信、邮件、电话、视频会议等方式,为各顾问单位、个人,提供在线咨询服务,及时答疑解惑。




    面对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公司除了要面对延长假期、推迟复工、复工产能降低的影响,可能还要面对疫情所导致的合同履约风险。本指引将从如何识别合同风险、如何设置防范措施等角度, 帮助企业开展风险防控措施,以应对后续可能发生的争议,通过精细化的专业工作,预先设置“防火墙”拉响“警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共克时艰。至于此次疫情对于企业的合同履约,是否构成不可抗力、还是情势变更,由于各个企业的经营情况各不相同,需要综合考虑合同约定、疫情发展阶段、疫情与履约不能或履约困难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疫情影响程度等因素,因此,本文对此法律分析上不多赘言。


一、现状分析
1、梳理正在履行的各类合同,审查具有风险性的合同内容,查 看合同是否有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及解决约定。 
2、针对每一份合同分析受疫情影响的程度,并结合疫情影响程 度、交易对方、商业目标等因素,选择合理、合法的法律应对措施, 控制合同履约风险。
3、按照交易对象、合同类型、风险大小,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避免因杂生乱。 

4、随着疫情及各地区的防控措施,对合同履约的影响,进行动 态评估,分阶段考虑采取变更或解除预案

二、合同梳理

1、按照下列不同情形将合同进行分门别类:
1.1 疫情发生前已经存在逾期履约;(疫情发生时间:建议按照 2020 年 1 月 21 日,国家卫健委发布 公告,报国务院批准同意,将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的肺炎纳入《传染病 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作为时间节点。)
1.2 合同约定的履约期限,在春节假期、延长春节假期以及政府 通知的迟延复工期间的; 
1.3 合同约定的履约期限,虽在复工后,但仍在政府实施防控措 施期间的。
2、在合同梳理过程中,除按照履约期限进行分类外,还需在每 份合同后备注以下内容:是否有约定不可抗力条款、是否有延期履行 条款、是否有变更合同条款;已逾期期间和时间、实际损失、预期需 要承担的违约责任、继续履行可能性及采取措施后是否还能达到合同 目的等情况。
三、风险分类
对合同及履约现状梳理后,应对合同履行的风险进行划分,可按 照以下标准分类:
1、合同完全不能履行的风险; 
2、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风险; 
3、合同需要逾期履行的风险; 
4、合同虽可继续履行,但将对一方明显不公平的风险。

四、应对预案

1、解除合同预案: 

1.1 合同全部履行不能的,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解除合同; 
1.2 合同虽部分履行不能但致使一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该一 方可提出解除合同; 
1.3 采取合同解除预案的注意点: 
1.3.1 谨慎使用合同解除方案,解除通知除非对方同意外,通知 到达对方即生效,无法撤销,且合同解除权如不成立,解约主张还会 被认定构成拒绝履约的违约行为,应当审慎分析和行使。 
1.3.2 如尚能接受延期履行的,则发出解除通知之前,可书面催 促义务人履行,其在合理期限内其仍未继续履行的,可直接采取合同 解除方案。
2、协商变更合同预案:
2.1 如果合同仅暂时不能履行,需要逾期履行或继续履行明显不 公平,但是解除合同对公司更为不利时,可以选择变更合同的内容, 寻求利益平衡点。例如租赁合同下可延长租赁期限、增加或延长免租 期、减免部分租金;借款合同下可延长还款期限、提出分批分期还款;买卖合同下可变更交货时间、交货数量或质量、合同价款等。 
2.2 采取协商变更合同预案的注意点: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应 当注意合同的剩余履行期限长短时间、价格是否持续变动可能的,可 在合同中约定调价条款。避免造成市场价格回落,但无法调低价格的 局面出现
3、暂停履行及早通知预案:
3.1 如无法马上采取上述第 1、2 种方案,但合同继续履行将对一 方明显不公平的,可采取提前通知相对方,先行暂停履行合同。待双 方产生争议后,争取法院以“情势变更”为由判决变更或解除合同。 
3.2 采取暂停履行及早通知预案的注意点:“继续履约是否显失 公平”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举证困难的情景,因此,采取该方案的企业 应当重视证据收集。
五、证据收集固定
1、疫情对合同履行造成障碍的证据; 
1.1 可从政府官方网站上下载或截图,本次疫情各地政府发布的 停工、停市、延迟复工等防控措施的命令通知; 
1.2 可以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及其各地机构申请出具不可抗力 证明; 
1.3 从管理部门或当事人处获取相关停工令、转产协议、隔离令 等证据(如相对方向本企业主张不可抗力时,其应予以协助); 
1.4 搜集因地施策的各地各级政府发布的关于尽量减少外出、迟 延复工的通知、新闻; 
1.5 搜集基层组织封村、封路、封城的行政通知,如无书面政府 通知,可以考虑通过第三方电子存证平台留存影像记录; 
1.6 因感染或疑似感染新型肺炎而住院治疗或隔离的,应当收集 留存住院证明、诊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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