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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受疫情影响,可能会导致企业与员工无法按时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应承担赔偿金(二倍的工资)。其实,可以通过以下两种办法解决:
★ 1.需要新签或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数据等方式进行确认,事后再补签书面纸质劳动合同。此种方式可构成不可抗力,但仍有违约的风险。
问:受疫情影响,很多企业开始通过线上的方式签署电子合同,来代替传统纸质合同。电子签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和纸面合同一样,是书面形式的一种,具备相同的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三、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电子合同与纸面合同法律效力相同,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