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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股权激励制度|上海市律师分析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0-01-11 20:02:01   分    享:


    股权激励制度是一种使经营者获得公司一定的股权,让其能够享受股权带来的经济效益与权利,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激励其勤勉尽责地为企业公司长期发展服务的激励制度。这也是吸引特殊人才和专业人才的人力资源配置方法之一。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定义,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准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即是一种公司经营者通过一定形式获取公司一部分股权的长期性激励制度,使经营者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理论上,股权激励的对象是公司受托人,也就是公司的实际经营者和法定代表人、公司的经营管理层。他们是股权激励对象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关键所在与核心经营者。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必须是公司员工,具体对象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自主确定,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但是有污点记录的人员不能成为激励对象,以督促高管人员勤勉尽责。为保障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股权激励对象不得包括独立董事。此外,财务报告虚假和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上市公司不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正是在该法案的推动下,员工持股计划在美国获得了极大的发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股权激励计划的实现方式主要有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等方式,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股权激励计划的实现方式主要有股票期权和股票增值权等方式。

1、限制性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所谓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从上市公司获得的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后,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的业绩条件,禁售期限。

2、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也可以放弃该种权利。

3、股票增值权
    股票增值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一定的时期和条件下,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的收益的权利。股票增值权主要适用于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股权激励对象不拥有这些股票的所有权,也不拥有股东表决权,配股权,股票增值权不能转让和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等。
    1、国内的非上市非公众公司非A股非新三板的公司一般采用直接持股方式来进行股权激励。直接持股具体方式分为以下三种:
    员工直接持股:这种方式的优点显而易见,就是股权结构清晰、效率高。缺点则在于:一方面,与其它方式相比,直接持股欠缺一个激励的过程;另一方面,早期创业公司人员流动性高,如果让员工直接持股而员工离职时又不保留股份,则需要进行工商登记变更等一系列程序,比较繁琐。
    管理层代持:代持在中国资本市场一直是比较避讳的做法,三板和A股公司在挂牌的时候都是不允许股权代持存在的。但是,当采用代持时,股权的变动处理会相对方便,好处显而易见。当公司要股改的时候,就需要将代持解除,转化为员工直接持股、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等方式,最终将股份落实到实际股东手上。
    设立员工持股平台(股票池):这是创业公司的普遍做法。在公司刚成立或者估值较低时,创业公司一般会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具体做法是预留10%左右的股份,由创始人或高管作为GP持股。等未来员工满足行权条件后,原来持股的创始人或股东再将股份转让给需要激励的员工。

2、国内的上市公司一般采用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员工持股计划两种方式。
    1、企业法人治理实施股权激励,其实质就是在企业的所有者和企业的经营者之间建立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利益分配机制,通过利益关系来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
    2、提高业绩,理论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完善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经营业绩。20世纪90年代,美国相关统计数据表明,在性质相同的企业之间,实施了认股证计划的公司,与没有实施认股证计划的公司相比,前者带来的股东投资回报率比后者平均高出2个百分点。

    3、保护公司利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股权激励的对象在任职期间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应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提出终止授予新的股权并取消其行权资格。该项规定意味着,存在大股东占款的上市公司无法实施股权激励。同时股权激励对象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声誉和对上市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可依法提出终止授予新的股权并取消其行权资格。

    公司以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正是由于股权激励计划将经营者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因此经营者保护自身利益与保护公司利益的目标得到高度统一,从而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服务。此外,财务报告虚假和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上市公司不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崔志华 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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